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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下载app: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发布时间:2022-05-06 | 来源:欧宝体育app官方下载 作者:欧宝体育手机版app下载

  2021年,矿业公司坚持以“安全生产、原煤保供”为核心,科学合理组织各采区煤炭生产,确保生产工序合理接续,保障内保外供;坚持以“增客户、拓区域、提质量”为目标,积极挖掘新客户需求,加速煤炭辐射区域及市场占有率;紧抓价格利好行情,采用签订长协、一企一策等多措并举的销售策略,及时调整产品销价,创造了历史最佳业绩。2021年,实现原煤产量1028.87万吨,同比增长76.81%;煤炭销售总量1994.91万吨,同比增长91.19%。

  矿业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被国家自然资源部列入绿色矿山名录,实现了公司走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注: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2021年,公司煤化工板块持续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紧抓市场有利行情,产能扩张叠加行业修复,产销量稳中有升,营收规模迎来新高峰。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四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多措并举,优化环保装置运行,夯实环境治理成效;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优化工艺管理,加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制定“一炉一策”调整方案,稳定气化炉工况,保障系统满负荷运行,全年12台气化炉在线%;实现煤化工副产品40.24万吨,同比增长4.23%。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双防双控”双体系运行;坚持生产经营与技改配套“两手抓”,全力以赴推进技术改造,提质煤干燥、污水扩容改造及炭化炉优化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加强优化装置运行,高质量完成年度大修,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生产负荷平均达到85%以上。实现煤基油品产量59.91万吨,同比增长5.60%;销量61.05万吨,同比增长14.7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并建设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施,成为疆内首家通过验收的企业;顺利通过自治区安全协会“二级标准化”核查验收,成功进入二级标准化生产企业行列;全面推进“双防双控”体系建设,合理组织年度大修,创新与实践双轮驱动,实现项目稳产高产常态化。2021年,公司顺利突破了1万吨/年的设计产能,装置运行效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实现二甲基二硫产量1.05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灵活制定销售策略,紧抓行情有利时机,销售价格突破历史新高;科学合理编制出库计划,加强物流运输管控力度,坚持实施优质产品服务和优质客户“双优”战略;不断完善期货与现货销售业务,产品定价创新性引入期货结算模式,保障价格最优;多渠道开拓市场,贸易业务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215.78万吨,同比增长10%。

  报告期内,红淖铁路公司严密组织生产运输,积极协调相关项目单位,全面加强工作协调和现场监管力度,产运销一体化运作合理有序;不断优化请车计划,争取最大程度提升请车率,与车辆、机务、货运、工务、电务、通讯等部门精准配合,逐步提升红淖铁路的货运上量。在全国车皮供应紧俏的情况下,2021年公司实现装车3401列,同比增长37.2%;完成货物运输量1179.18万吨,同比增长37.9%。日均运量3.2万吨,日均装车9.2列。

  2021年,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实现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合理规划项目资金,科学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④2#泊位投建项目:已启动水工设计、工艺设计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评报告正在编制中。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LNG工厂,目前25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15口,日产气51.48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3.43万方。2021年,该项目输送天然气1.59亿方,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33.54亿方,区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推动斋桑区块石油项目的勘探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石油与安徽光大签署了《关于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基于上述协议,广汇石油间接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BM公司与安徽光大签订了《Tarbagatay Munay LLP与安徽光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协议》和《斋桑区块操作协议》。安徽光大将独立操作协议约定的油气项目(即履行操作义务)并承担全部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在安徽光大投资成本收回前,TBM和安徽光大按照28%:72%的比例对合同区内开采出的油气进行分配,投资成本回收后,按照40%:60%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39、40、120号公告)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公司全面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高效完成了各装置气密吹扫、水冲洗、单试及联运试车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生产物资准备,严格推进工程总体计划、持续加强工程质管控制;如期启动了荒煤气A压缩机,各环节精密配合,为转化A炉一次点火成功提供了必备条件;从装置中交到装置产出合格乙二醇产品,仅用时24天,从投料试车至产品产出,仅用时14天,实现了装置一次开车成功的阶段性目标。

  2021年5月20日,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正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广汇碳科技公司,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将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11月8日,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通过引入国内领先的二氧化碳捕集(CCUS)应用技术,在哈密淖毛湖地区整体规划建设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生产二氧化碳产品,用于周缘油气田驱油,提高原油采收率,为大规模产业化提供全面的数据和经验支持。

  12月29日,该项目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广汇碳科技公司取得《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与在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签署了《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6、106及121号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本纲要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是公司今后一个时期向绿色新能源转型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公司氢能产业链具体项目行动计划制定的基础依据。

  广汇氢能源产业链规划将充分发挥氢能同时具备能源和储能两重属性的特点,结合在伊吾县淖毛湖地区用能企业减碳的需求,以现有的化工制氢(灰氢)为基础,把新能源(风间带光伏)发电一电解水制氢(绿氢)作为突破口,培育并带动制氢、输氢、储氢、用氢以及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应用端逐步实现在淖毛湖地区的三个替代:

  通过“交通用能替代、绿色电力替代、化工用氢替代”三条路径达到公司节能减碳目标。同时,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公司先行建设广汇氢能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制氢、加氢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培育形成具有广汇特色的氢能产业集群,带动新疆区域清洁低碳新型产业的高效发展。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秦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昌臻,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建初,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一致认可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闫军、梁逍、刘常进、谭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及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李江红、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闫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及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现场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紧抓市场行情利好机遇。各项目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能耗不断降低,负荷稳中有升。同时,公司紧密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性,科学调整销售策略,持续保持着主营产品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一季度,公司经营成果明显优于同类企业,顺利实现了开门红。

  1.生产情况:2022年一季度,新能源公司持续严抓生产运行管控,稳定装置高负荷运行,保持日均12台气化炉在线%。一季度实现甲醇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量40.51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自产LNG产量19,299.05万方,同比增长2.49%。清洁炼化公司持续完善改进标准化体系和双预控体系建设,保障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一季度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6.22万吨,提质煤产量94.76万吨。矿业公司严守安环防控底线,合理有序组织生产,有效保障了内需外供。一季度,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需求,确保优质产能稳定释放,白石湖露天矿获得国家发改委新增保供产能,实现原煤产量383.06万吨,同比增长127.19%。

  2.销售情况:第一季度,国贸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适时调整销售策略,目前采用 “一气多销”销售模式,新引入了国际转口贸易和窗口期码头代接卸服务的模式,构成了广汇启东LNG接收站特有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LNG销量115,748.09万方,同比增长9.53%。化工销售公司精准定位优势市场,实时调整疆内外销售策略,加大主营业务以外的市场开拓,尝试新领域业务的开发。一季度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8.3万吨,同比增长5.58%。

  矿业公司根据煤炭指标多元化的特性,充分利用自有铁路的物流优势,不断扩大销售半径,广泛开拓战略客户,形成销售新格局。报告期内,实现煤炭销售总量587.34万吨,同比增长29.69%。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时一17:00时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一17:00召开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一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58,574,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685%;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86,186,02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6.3612%,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6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1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21,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30,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8%,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3%,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13,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458%,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5%,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万元。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闫军、梁逍、谭柏、刘常进及独立董事谭学、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蔡镇疆、甄卫军,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蔡镇疆、甄卫军、高丽,蔡镇疆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谭学、蔡镇疆、高丽,谭学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韩士发、梁逍、高丽、谭学、甄卫军,高丽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高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高丽,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刘光勇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十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3,112,468.5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97,105,274.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3,960,007.07元后,2021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599,967,201.38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2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565,755,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26,302,055.6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9年-2021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326,748,475.33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6%,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1、2、4、5、6、7、9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3、4、5、6、8项议案已经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2年5月10日18:00时)。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方案》。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注:1.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1.生产情况:第四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优化工艺管理,制定“一炉一策”调整方案,稳定气化炉工况,保障系统满负荷运行,甲醇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煤化工副产品产量10.83万吨,同比增长3.74%;公司实现LNG产量合计22,311.85万方,同比下降8.13%,主要系吉木乃工厂受哈国电力供应故障检修、项目设备检修及上游供气量减少等因素影响;清洁炼化公司全力以赴推进技术改造,不断加强装置优化,保障设备运行稳定,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5.89万吨,同比增长8.39%;提质煤产量95.99万吨,同比增长15.61%;矿业公司科学合理组织各采区煤炭生产,确保生产工序合理接续,保障内保外供,实现原煤产量363.28万吨,同比增长87.71%。

  2.销售情况:第四季度,国贸公司积极把握国际市场动态,及时高效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创新思路引入国际转口贸易和代接卸业务模式,“一气多销”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实现了稳量、提价、保利润。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22,928.86万方,同比下降2.61%。化工销售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灵活制定销售策略,科学合理编制出库计划,加强物流运输管控力度,坚持实施优质产品服务和优质客户“双优”战略,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5.78万吨,同比增长12.03%。矿业公司坚持以“增客户、拓区域、提质量”为目标,积极挖掘新客户需求,加速煤炭辐射区域及市场占有率,实现原煤销量497.57万吨,同比增长106.14%;实现提质煤销量93.08万吨,同比增长72.12%。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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