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兄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整 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年 9月 18日在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总部在浙江省海宁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4E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1,062,875,330.00元,股份总数 1,062,907,707股(每股面值 1元),注册资本 低于股份总数系公司尚未就2021年10月起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32,377股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3,030,498股,无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99,877,209股。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医药化工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维生素、皮革化学品、香精香料、医药 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有:维生素 K3、维生素 B1、维生素 B3、维生素 B5、 铬鞣剂、香兰素、造影剂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五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兄弟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兄弟公司)等 15家子/孙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 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BROTHER HOLDING US,INC.(兄弟股份 美国有限公司)、BROTHER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兄弟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等境外 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 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 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 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 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 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 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 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 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 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 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 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 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 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 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 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 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 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 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 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 销。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 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 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 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 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 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 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 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 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 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 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 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 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 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 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 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 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 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 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 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 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 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 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 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 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 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 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 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 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 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 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 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十七)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 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 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 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 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 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 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 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 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 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 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 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 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 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 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 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 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 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 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四)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 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 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 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 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 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 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 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五)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 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 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 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 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 损益。 (二十六)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 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 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 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 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 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 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 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 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 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 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 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铬鞣剂、维生素、香精香料等特种化学品和医药食品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 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 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时确认。 (二十七)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 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 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 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 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八)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 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 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 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 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 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 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 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 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 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 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 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 〔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二)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 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三十三)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注]子公司江西兄弟公司供热收入适用 9%增值税税率;孙公司 BROTHER INDUSTRIAL SA (PTY) LTD 及BROTHER CISA (PTY) LTD位于南非,适用15%增值税税率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2. 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 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 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编号为GR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省认定 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子公司江苏兄弟公司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1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江苏兄弟公司企业所得税自 2022年起三年内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 (3)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96号),子公司江西兄弟公司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0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R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江西兄弟公司企业所得税自 2020年起三年内减按 15%的 税率计缴。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 现净值。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可变现净值。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 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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