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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下载app:青岛中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发布时间:2022-05-06 | 来源:欧宝体育app官方下载 作者:欧宝体育手机版app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鉴于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的入园服务范围、管理条件及用地环境等大幅改善,应入园企业al Smeltindo Selaras(以下简称“MSS”)对其投资的RKEF镍电一期及2x65MW燃煤电厂项目扩容增产和工艺改进的需要,结合项目所需设备、工程、入园服务的具体情况,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中程”)、公司全资子公司PT.Transon Bumindo Resources(以下简称“TBR”)与青岛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泰”)、MSS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拟签订11项交易合同。

  (二)合同交易对手方青岛城泰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同交易对手方MSS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青岛城泰、MSS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邱岳先生、赵风雷先生任职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贾玉兰女士、贾晓钰先生间接持有青岛城泰及MSS的股份。上述四名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签订的合同虽在合同中约定签约双方盖章后生效,但公司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审议标准,将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与本次关联交

  (四)受印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可能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无法进入印尼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及物资发运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下述合同实施存在的进度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合同交易对手方青岛城泰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同交易对手方MSS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青岛城泰、MSS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炉料、机械设备、矿产品、煤炭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阀门管件、耐火材料、电器及配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防火材料、仪器仪表、塑料制品、橡塑制品、焊接材料、汽车零配件;汽车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项目管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皮带配套系统1套,电平衡装置1套,活动房屋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1套,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1套。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157,763,958.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柒拾陆万叁仟玖佰伍拾捌元肆角整。

  (3)税金:增值税税率1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征税国税率调整,则双方一致同意对税费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可分批次采购及发货,甲方于厂内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实际价款的30%。每批货物到港后10日内,甲方另向乙方支付该批集港货物实际价款的5%。

  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30日内出具《设备性能验收报告》,并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验收款。

  质量保修金为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10%。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全额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不计收利息)。若由乙方原因及设备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保修价款后,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返还给乙方;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另行补交。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按照甲方工期建设要求陆续交清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甲方需在要求交货前60天通知乙方。

  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须按该批次尚未交付货物总额5‰/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应按未支付价款的5‰/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且无争议之日起终止。

  (二)《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x33MVA镍铁矿热炉)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RKEF一期项目围墙、大门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电负荷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包含实验、调试),RKEF一期项目新增皮带输煤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行政办公楼、生活区宿舍、食堂的设计及施工(含装修、家具家电)。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96,980,1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玖拾捌万零壹佰元整。

  合同价款由成本+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组成,税金为雇主按照印尼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承包商的税费,不含增值税。

  (1)成本:承包商全部分包合同结算总价(设计、施工、造价、代理、咨询)。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产值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承包商每月20日提交产值报表给雇主,雇主在提报当月25日前完成产值确认,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70%。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产值报表内容。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累计至实际合同总额的85%后停止支付。

  95%。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雇主收到工程结算书后28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结算信息。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雇主支付全额质保金。

  雇主每次支付相关款项前,承包商需提供等额发票及税票,雇主支付结算款前,承包商开具最终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

  具备开工条件后,总工期10个月。其中:围墙大门雇主确认方案后6个月内安装完成;电平衡工程与燃煤电厂项目同期安装调试完成;输煤工程8个月内调试完成;办公楼及宿舍工程项目投产前3个月完成。

  雇主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14天,雇主应按当期应付款5‰每天向承包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承包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雇主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应当赔偿雇主损失。

  燃煤电厂一期项目中新增的脱硫脱硝系统的设计、施工(包含实验、调试),包括所需改造原设计的部分(如增加烟囱内筒、烟道阀门等)。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24,640,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肆万零壹佰元整。

  合同价款由成本+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组成,税金为雇主按照印尼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承包商的税费,不含增值税。

  (1)成本:承包商全部分包合同结算总价(设计、施工、造价、代理、咨询等)。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产值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承包商每月20日提交产值报表给雇主,雇主在提报当月25日前完成产值确认,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70%。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产值报表内容。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累计至实际合同总额的85%后停止支付。

  双方确定最终结算总价后,雇主在20日内向承包商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5%。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雇主收到工程结算书后28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结算信息。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雇主支付全额质保金。

  雇主每次支付相关款项前,承包商需提供等额发票及税票,雇主支付结算款前,承包商开具最终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

  具备开工条件后,总工期10个月(确保新增脱硫脱硝工程的安装调试与2x65MW燃煤电厂机组调试同步完成)。

  雇主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14天,雇主应按当期应付款5‰每天向承包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承包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雇主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应当赔偿雇主损失。

  (四)《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新增特种冶炼设备(工艺变更)补充合同》

  增补皮带输送机2台,气力输送1套,冲渣水系统1套,电炉耐材4套,非标加工1320吨,电除尘4套。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63,1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叁佰壹拾壹万柒仟元整。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开票金额为人民币,付款货币为美元,以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牌价”换算为美元现汇付款,付款总金额以发票为准。

  乙方可分批次采购及发货,甲方于厂内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实际价款的30%。每批货物集港发运后10日内,甲方另向乙方支付该批集港货物实际价款的25%。预付款+进度款累计付至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85%后,甲方暂停支付。

  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30日内出具《设备性能验收报告》,并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验收款。

  质量保修金为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10%。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全额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不计收利息)。若由乙方原因及设备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保修价款后,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返还给乙方;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另行补交。

  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须按该批次尚未交付货物总额5‰/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应按未支付价款的5‰/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且无争议之日起终止。

  (五)《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x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工艺变更施工总承包合同》

  1、2、3、4#主厂房、皮带机通廊、湿矿棚、成品库、煤棚、铸铁机基础、布料除尘器基础、原料棚、总平的工艺变更。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69,044,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玖佰零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同价款由成本+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组成,税金为雇主按照印尼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承包商的税费,不含增值税。

  (1)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2.2版与2.1版设计图设计变更引起的成本增加,即变更内容对应的分包合同(含设计、施工、造价、代理、咨询等)结算总价扣减原2.1版施工图对应款项。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产值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承包商每月20日提交产值报表给雇主,雇主在提报当月25日前完成产值确认,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70%。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产值报表内容。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累计至实际合同总额的85%后停止支付。

  双方确定最终结算总价后,雇主在20日内向承包商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5%。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雇主收到工程结算书后28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结算信息。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雇主支付全额质保金。

  雇主每次支付相关款项前,承包商需提供等额发票及税票,雇主支付结算款前,承包商开具最终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

  具备开工条件后,总工期13个月(确保工艺变更相关工程与RKEF一期(4x33MVA镍铁矿热炉)设备安装调试同步完成)。

  雇主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14天,雇主应按当期应付款5‰每天向承包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承包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雇主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应当赔偿雇主损失。

  (六)《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新增设备(扩容)补充合同》

  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线路测控保护装置、智能电度表6台/套,干式变压器12台,1台斗轮堆取料机辅助配件材料、加工费,16条皮带机辅助配件材料、加工费,干雾抑尘装置及水力清扫设施设备1套,DCS增补1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6台,组合式压缩空气干燥器3套,GIS增补1批,行车增补1批,立式贮气罐5套,1套清污机整改费,潜孔式平板钢闸门设备1套,1套钢闸门整改费,格栅、旋转滤网、清污机支架1批,电解海水制氯装置1套,管件1批,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1套,落煤管1套,电流互感器(不同型号)24套,高幅筛2套,环锤式碎煤机及减震平台2套,钢构件、网架1批。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44,5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伍拾玖万元整。

  合同价款构成:乙方货物采购成本(扩容增补导致的成本)+乙方管理费及利润。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开票金额为人民币,付款货币为美元,以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牌价”换算为美元现汇付款,付款总金额以发票为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

  乙方可分批次采购及发货,甲方于厂内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实际价款的30%。每批货物集港发运后10日内,甲方另向乙方支付该批集港货物实际价款的25%。预付款+进度款累计付至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85%后,甲方暂停支付。

  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30日内出具《设备性能验收报告》,并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验收款。

  质量保修金为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10%。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全额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不计收利息)。若由乙方原因及设备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保修价款后,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返还给乙方;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另行补交。

  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须按该批次尚未交付货物总额5‰/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应按未支付价款的5‰/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且无争议之日起终止。

  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燃煤电厂初步设计机组容量由4x65MW调整为6x65MW,系统扩容导致35KV升压站、全厂制氯中心、全厂配气中心、锅炉补给水系统、冷却水排水管沟、海水泵房、干煤棚、斗轮机基础、输煤栈桥、输煤转运站等扩容增加。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价款总额为98,017,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零壹万柒仟叁佰元整。

  合同价款由成本+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组成,税金为雇主按照印尼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承包商的税费,不含增值税。

  (1)成本:承包商全部分包合同结算总价(设计、施工、造价、代理、咨询等)。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产值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承包商每月20日提交产值报表给雇主,雇主在提报当月25日前完成产值确认,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70%。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产值报表内容。工程进度款+预付款累计至实际合同总额的85%后停止支付。

  双方确定最终结算总价后,雇主在20日内向承包商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5%。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雇主收到工程结算书后28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结算信息。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20日内,雇主支付全额质保金。

  雇主每次支付相关款项前,承包商需提供等额发票及税票,雇主支付结算款前,承包商开具最终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

  具备开工条件后,总工期10个月(扩容增加工程与2x65MW燃煤电厂机组调试同步完成)。

  雇主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14天,雇主应按当期应付款5‰每天向承包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承包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雇主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应当赔偿雇主损失。

  甲方根据自身项目发展需要,将所需办理的证件或其他需要代理服务的事项告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信息进行前期审核与调查,待乙方确定该证件或代理服务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可以提供证件办理或代理服务后,双方就单个证件或代理服务协商确定证件或服务类型、办理价格、办理期限等相关信息,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燃煤电厂一期和RKEF冶炼厂一期的建设环评、建设施工许可,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类服务和许可,工厂生产运营许可证,产品出口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换发更新等证件和手续。

  (1)每个证件或其他代理服务的实际办理价格(包括办理证照时支出的资金,以及各类会议、公证、面签等场合甲方不出席的情况下由乙方人员代为出席时产生的差旅费和防疫隔离等措施费(如有),不包含税费及服务费)按照实际需求,在办理前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记为价格A;

  (2)在价格A的基础上,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30%的服务费,记为价格B,即价格B=价格A*30%;

  (3)发票金额即为每次代理服务金额“价格A+价格B”的累计求和结算总额。发票金额不包含增值税,包含按照印尼税法相关规定应由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的税费;

  (4)在证照的办理过程中,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证照办理费用增加,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有关情况,甲乙双方将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本协议使用印尼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格发票与税票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汇入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乙方需要根据每个证件办理所需的时间完成办理工作。如办理过程中因文件办理流程复杂或其他合理原因而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办理的,乙方需要与甲方单独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期限可延长。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规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需要在证件办理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原件交给甲方。

  除不可抗力和甲方未按时提供所需资料外,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证件的办理或其他代理服务,甲方可每天按照0.1%的利率对实际办理价格进行扣除,最高扣除10%。如甲方在证件办理或其他代理服务完成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未按照约定时限支付款项,将开始计算滞纳金,每日滞纳金的额度为未支付金额的0.1%,最高10%;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后超过6个月甲方未缴纳费用或甲方超3个月不对合理的服务收费进行结算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终止服务,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未支付款项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

  用土地采用向甲方租赁的方式取得,按双方约定租赁价格向甲方缴纳土地租赁费。土地租赁年期为2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赁宗地面积、租金及租金缴纳方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执行。

  甲方在园区内规划建设5万吨级码头及堆场,由甲方或甲方母公司的其他分子公司为乙方提供生产物资装卸和码头堆场暂存服务。码头服务内容、费用及缴纳方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执行。

  甲方在园区内投资建设与乙方项目相配套的灰渣场,为乙方提供粉煤灰、镍铁渣等废弃物的处置服务,乙方向甲方缴纳处理费。灰渣场服务内容、费用及缴纳方式,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执行。

  甲方及其母公司的其他分子公司在印尼包括园区内,自有煤矿、镍矿。乙方入驻甲方产业园区,同等条件下需优先采购甲方或其母公司的其他分子公司提供的煤和镍土矿料。甲方或其母公司的其他分子公司根据乙方质量要求,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向乙方供应,同时给与乙方在价格、付款方式等方面的优惠。具体供应方式及价格、结算方式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执行。

  在乙方未建好自身办公设施之前,根据乙方需求,甲方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简易办公家具。

  在乙方未建好自身住宿设施之前,甲方提供基本住房,配套基本住宿设施及生活必需品。包括:住房、空调、床、床垫、被褥、床单等床上用品,营造安静、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

  主食、蔬菜、水果等),以健康饮食为主旨,综合考虑各地人员饮食习惯,提供多样化菜品;做好食堂清洁,餐具和食材的消毒工作,保证健康饮食。

  包括园区范围内所有的生活垃圾定点清运服务(乙方自运营区域需要将垃圾送到指定垃圾临时堆存点,甲方从指定的垃圾临时堆存点向垃圾场运输并处理)。

  乙方自建办公区、生活区(不含食堂),室外公区地面、水沟、绿地的清扫整理和蚊虫消杀由甲方负责,楼宇本体及其内部区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出于安全考虑,园区内禁止私人摩托车等机动车通行,园区提供巴士通勤班车,接送入园企业人员上下班。

  成立专业的安保团队,并配置警察、陆军部队、海军部队人员负责建设期全园区内的安保工作,负责运营期入园企业工厂外围公共区域的安保工作,维护园区内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

  各种突发流行病疫情发生时,园区统一制定防疫措施并进行防疫管理,相关费用按实际收取。

  乙方设施损坏可自行维修,也可委托甲方进行维修,按维修实际消耗的材料、配件、人工进行收费,甲方应在维修作业前出示收费标准,由乙方决定是否委托甲方维修。

  根据需要提供园区至印尼机场的往返非空运交通服务,为乙方人员公务出差、探亲、休假、办理签证、客户来访、新人报到等提供24小时接送服务。并可根据

  实际需要,提供园区至园区所在岛屿其他城市的交通服务,方便乙方人员办事出行。

  自建循环水系统、净水系统,提供施工用水、优质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建设期园区备有柴油发电系统,可提供生活用电和部分施工用电。

  建立完善的对外互联网络通信系统,为乙方提供快捷、高速的通讯渠道,便于与园区内外的工作联络和生活沟通。

  园区设有诊所,并配备了医生和护士,可以提供基本就诊服务,并提供外出就诊时的陪护服务。

  园区建设配套完善的宾馆客房,供往来园区人员住宿,乙方人员入住宾馆享受当日公示房价的8折优惠。

  园区配套设置杂货店、理发店、KTV室、特色餐饮服务、室内外健身设施,供园区内所有人员自行选择消费。

  甲方利用在印尼成熟的地缘关系和人员队伍在建设期和运营期为乙方提供公共关系咨询及服务。

  甲方根据自身资质和自身资源提供如金属加工、建材销售、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服务和资源,并制定发布相应收费标准,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服务。

  如发生相应服务,每月20日统计、确认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的费用,每季度足额支付完毕当季费用。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1.1 土地租赁服务、码头运营服务、灰渣场运营服务、镍矿、煤矿供应服务、公共关系服务项下的甲方权利与义务按照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

  (1)按本协议约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3)及时向乙方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接受乙方的监督。

  (4)对乙方违反本协议、公共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等方式督促乙方改正。

  (5)甲方不得将甲乙双方具体签约范围内的本物业服务整体或主要义务委托给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将本协议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机构。

  (6)在服务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合同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影响合同的执行。

  (3)甲方应为提供的各类服务配套满足要求的设备设施、工具仪器和运行人员。

  3.2.1 土地租赁服务、码头运营服务、灰渣场运营服务、镍矿、煤矿供应服

  (4)遵守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乙方应将生活区内、食堂、工厂内的生活垃圾集中至指定垃圾临时堆存设施处,以便甲方集中清运。

  乙方一旦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断服务,否则应赔偿甲方为该服务已投入的成本。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逾期一月尚未足额支付的,将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违约金的额度为未支付金额的0.5‰。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足额支付未支付款项并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的标的为位于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内的工业性用地,该宗土地为甲方合法占用。标的土地面积共计66.52公顷,其中供乙方建设RKEF镍铁冶炼生产线及配套燃煤电厂使用的土地面积为61.99公顷,供乙方建设生活区项目使用的土地面积为4.53公顷。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年期为2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规定的出租年限届满,甲、乙双方将按中国及项目所在地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租赁甲方土地,单价人民币58.9万元/公顷每年,年租金3918.028万元(叁仟玖佰壹拾捌万零贰佰捌拾元整)。本租金标准10年内(2020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不予调整,10年后根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11年及其以后的土地租金标准。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款项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土地租金每年缴纳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即每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全年租金。由乙方于收到甲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逾期一月尚未足额支付的,将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违约金的额度为未支付金额的0.5‰。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足额支付未支付款项并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在乙方未建好自身办公设施之前,根据乙方需求,甲方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简易办公家具。

  在乙方未建好自身住宿设施之前,甲方提供基本住房,配套基本住宿设施及生活必需品。包括:住房、空调、床、床垫、被褥、床单等床上用品,营造安静、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

  在乙方未自我经营食堂设施之前,甲方统一提供餐饮服务,采购优质食材(含主食、蔬菜、水果等),以健康饮食为主旨,综合考虑各地人员饮食习惯,提供多样化菜品;做好食堂清洁,餐具和食材的消毒工作,保证健康饮食。

  包括园区范围内所有的生活垃圾定点清运服务(乙方自运营区域需要将垃圾送到指定垃圾临时堆存点,甲方从指定的垃圾临时堆存点向垃圾场运输并处理)。

  乙方自建办公区、生活区(不含食堂),室外公区地面、水沟、绿地的清扫整理和蚊虫消杀由甲方负责,楼宇本体及其内部区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出于安全考虑,园区内禁止私人摩托车等机动车通行,园区提供巴士通勤班车,接送入园企业人员上下班。

  园区内的安保工作,负责运营期入园企业工厂外围公共区域的安保工作,维护园区内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

  各种突发流行病疫情发生时,园区统一制定防疫措施并进行防疫管理,相关费用按实际收取。

  乙方设施损坏可自行维修,也可委托甲方进行维修,按维修实际消耗的材料、配件、人工进行收费,甲方应在维修作业前出示收费标准,由乙方决定是否委托甲方维修。

  根据需要提供园区至印尼机场的往返非空运交通服务,为乙方人员公务出差、探亲、休假、办理签证、客户来访、新人报到等提供24小时接送服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园区至园区所在岛屿其他城市的交通服务,方便乙方人员办事出行。

  自建循环水系统、净水系统,提供施工用水、优质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建设期园区备有柴油发电系统,可提供生活用电和部分施工用电。

  建立完善的对外互联网络通信系统,为乙方提供快捷、高速的通讯渠道,便于与园区内外的工作联络和生活沟通。

  园区设有诊所,并配备了医生和护士,可以提供基本就诊服务,并提供外出就诊时的陪护服务。

  园区配套设置杂货店、理发店、KTV室、特色餐饮服务、室内外健身设施,供园区内所有人员自行选择消费。

  建设期(指乙方RKEF镍铁冶炼生产线一期正式投产前,下同)为乙方提供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和基础公共关系服务。

  运营期(指乙方RKEF镍铁冶炼生产线一期正式投产后,下同)提供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和基础公共关系服务。

  基础公共关系服务,包括乙方公司与劳工局、移民局、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维护。不包括公共关系事件处置服务,如涉及乙方及乙方员工的社会捐赠、劳资纠纷、刑事案件、责任事故等。

  以平等自愿原则,确定公允价格,并根据社会资源变化、项目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每年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用水供给 办公生活用水供给:陆地淡水 RMB/t 2.5 在园区2020年的水源情况下的收费标准。运营期收费标准根据水源开发投入情况重新测算确定公允价格。

  物业服务费 环卫保洁、园区通勤、安保费 元/年 14,192,200 1、园区范围内所有的生活垃圾定点清运服务; 2、包括乙方生活区(不含食堂)及办公区室外的清扫整理和蚊虫

  消杀。食堂及周边、其他楼宇内有乙方负责 3、提供园区内通勤公交车服务,乙方可自备商务车辆接送高级管理人员上下班。 4、负责园区公共环境的安保服务,乙方工厂、生活区的安保由乙方自行负责。

  防疫费 / 按实际发生 各种突发流行病疫情发生时,根据疫情严重性、防疫物资是否充足等协商决定。

  维修费 / 按实际发生 乙方设施损坏可自行维修,也可委托甲方进行维修,按实际消耗的材料、配件、人工进行收费

  通勤船只:肯达里-园区 元/人 260 以汽柴油6元/L测算,汽柴油市场价变动幅度超过10%将予以调整

  肯达里临时住宿 元/人·天 40 指在肯达里办事处住宿,如住宿宾馆酒店,费用自理

  雅加达临时住宿 元/人·天 150 指在雅加达公寓住宿,如住宿宾馆酒店,费用自理

  肯达里办事处早餐 元/人次 20 指在肯达里办事处用餐的收费标准,其他方式费用自理

  肯达里办事处午餐/晚餐 元/人次 30 指在肯达里办事处用餐的收费标准,其他方式费用自理

  雅加达公寓早餐 元/人次 30 指在雅加达公寓用餐的收费标准,其他方式费用自理

  雅加达公寓午餐/晚餐 元/人次 35 指在雅加达公寓用餐的收费标准,其他方式费用自理

  生活办公设施租赁 临建办公室 元/间/月 650 板房办公室,含办公家具,不含电费,不含饮用水

  费 正式办公室 元/㎡ /月 165 正式办公室,含办公用水,含办公家具,含租赁区域的物业服务,不含电费,不含饮用水

  临建板房宿舍 元/间/月 650 板房宿舍,带空调,不含电费,不含用水,简配

  轻钢宿舍 元/间/月 2,300 轻钢宿舍,带空调,不含电费,不含用水,正式配置

  签证服务费 工作签证:新加坡贴签 元/人次 7,000 不含税、不含签证国家收费、不含贴签费,不含第三国贴签产生的费用(如机票费、邮寄费、新加坡签证费)

  工作签证:广州/北京贴签 元/人次 6,500 不含税、不含签证国家收费、不含贴签费,不含第三国贴签产生的费用(如机票费、邮寄费、新加坡签证费)

  商务签证及延期 元/人次 750 不含税、不含签证国家收费、不含贴签费,不含第三国贴签产生的费用(如机票费、邮寄费、新加坡签证费)

  基础公共关系咨询服务费 常驻园区的中国籍非建设管理人员(镍电项目,含乙方生活办公区) 元/人·月 1,460

  出入境海关接送服务 出入境海关接送 元/人次 300 按需要提供海关接送服务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付款货币为印尼盾,开票金额为印尼盾金额,汇率以款项结算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印尼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每月20日统计、确认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的费用,每季度足额支付完毕当季费用。由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逾期一月尚未足额支付的,将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违约金的额度为未支付金额的0.5‰。乙方自应结算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足额支付未支付款项并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交易双方正常的经营往来,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各方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并秉持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达成协议,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入园企业MSS项目推进的需要,交易各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园区资源整合效率,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优化海外工业园运营模式,能够推动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区的整体建设与运营,保障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按期达产。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但受印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可能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无法进入印尼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及物资发运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合同实施存在的进度风险。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青岛城泰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40,239.51元人民币;公司及TBR与MSS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20,000,000.00印尼盾(按照2020年10月26日汇率换算,约合人民币190,951.6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的需要,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x33MVA镍铁矿热炉)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六)《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七)《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新增特种冶炼设备(工艺变更)补充合同》;

  (八)《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x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工艺变更施工总承包合同》;

  (九)《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新增设备(扩容)补充合同》;

  (十)《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工程扩容增加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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