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收资本是投资的人投入资本形成法定资本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正常的情况下无须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实际所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通常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中所占的份额和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2.企业应当设置“实际所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际所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该科目改为“股本”科目。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作为实际所收资本或股本)以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权益工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其他权益工具处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做处理。即企业应当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
1.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做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提示】对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实物资产的,应将拆分的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实物资产按照其公允市价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对于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实物资产或衍生金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则应将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整体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核算。
2.在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类科目中设置“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其他权益工具”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利息调整)”等科目。
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做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下同)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行方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
(3)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负债成分的公允市价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利息调整)”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市价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等科目。
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与多项交易相关的共同交易费用,应当在合理的基础上,采用与其他类似交易一致的方法,在各项交易之间进行分摊。
(4)发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实物资产,或者内嵌了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实物资产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有关衍生工具的规定进行处理。
注:出现借方差额时,如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注:出现借方差额时,如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提示】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按该工具赎回日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等科目,按赎回价格,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金融工具投资方(持有人)考虑持有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是权益工具还是债务工具投资时,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通常应当与发行方对金融工具的权益或负债属性的分类保持一致。
(1)如果投资方因持有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而对发行方拥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公司合并》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投资方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对于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或在合乎条件时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或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你可以不成功,但你不能不成长。也许有人会阻碍你成功,但没人会阻挡你成长。希望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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